已经进入诉讼程序,亲子鉴定应先按案件要求向办案机关提出需求,而不是把自行取得的一份结果当成法院已经委托的鉴定。湖北条例明确了办案机关依据专业要求选择和委托的程序。
先说清要解决的争点
将案件中需要证明的问题、已有材料及希望申请鉴定的事项交给负责案件的人核对。不要自行扩大到无关家人,也不要仅因网上写着“司法报告”就认定能替代案件程序。
把程序确认留在检测之前
核对是否已经决定进行鉴定、由谁发出委托、参加人员怎样确定。费用与时间可在正式安排明确后逐项问清;网站咨询可以帮助整理问题,但不能替法院决定是否需要鉴定、证据如何采用或诉讼结果。
依据: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。本文面向武汉及湖北用户,由武汉汉禾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整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