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缘鉴定家系中两个人同名时,咨询可先为不同人员使用唯一代号,并写清各自与相关人的关系。不能只按姓名合并信息;进入正式受理时,再按实际机构要求对应真实身份材料。
先保证一个代号只指一个人
可以把两位同名人员分别记为甲、乙,再说明甲是谁的父亲、乙是谁的兄弟等已知关系。代号只是帮助沟通,不是改变真实姓名,也不能替代正式用途中的身份核验。
同一人在不同家庭成员的称呼中可能不同,例如对一人是父亲,对另一人是祖父。应确认这些称呼是否指同一个人,避免画成两个参与人。
每条关系分别注明确定程度
有证据或本人明确知悉的关系,与听亲属转述但尚未确认的关系,应区分说明。不能为了让图形连起来,就把同名人员当成可以互换的节点。
是否参加鉴定、能否配合采样,也应逐人标明,不用一个同名字样表示两人的共同状态。这样受理方才能理解哪些人员实际可以参与。
进入具体委托时,请受理方说明代号与真实身份如何对应,并在材料核验中确认没有遗漏或重复。家人共同准备资料时,只向各自提供完成准备所需的信息,避免整张家系图无差别转发。


